保定

阜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

(2025年2月21日阜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)


一、决定接受

王建军辞去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。

二、免去

王庆龙阜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颜珺阜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
三、决定接受

杨国军辞去阜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崔译升辞去阜平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。



秦皇岛

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郭清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
各镇乡人民政府,各区管委,县政府各部门,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:


根据工作需要,决定:


郭清江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;

张庆利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(试用期一年);

苏世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
曹云龙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田开源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;

王明毅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;

宋守庆同志任县自然资源保障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周德强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;

袁伟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;

李永平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;

卢志亮同志不再担任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
冯秋玲同志不再担任县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;

周铁春同志不再担任县汇文二中校长职务;

宋超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六中队中队长职务;

翁寄鑫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两山派出所所长职务;

鲍成伟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荒佃庄派出所所长职务;

韩志国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马坨店派出所所长职务;

樊中明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刘台庄派出所所长职务;

李爱国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泥井派出所所长职务;

宋国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。


昌黎县人民政府

2025年2月24日




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延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

各乡镇人民政府,经济开发区管委,县政府各部门,各企事业单位:


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,决定任命:


张延宾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局局长;

孟凡飞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;

王晔晖同志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;

李治家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;

杨  越(陈官屯镇)同志为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。


免去:

邸士清同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;

姜济川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;

刘泽雯同志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;

朱东升同志县公安局蛤泊派出所所长职务。


卢龙县人民政府

2025年2月20日



沧州

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

(2025年2月24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)


决定免去:

王俊达同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;

刘博同志县水务局局长职务;

代士亮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
杨茂琴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。


决定任命:

王俊达同志为孟村回族自治县水务局局长;

孙晓梅同志为孟村回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。


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

2025年2月24日






来源:阜平县人大、昌黎县人民政府官网